可以,但前提是对方愿意提供可交叉验证的过程材料,而不是只给结论性描述。当地案例不足并不等于能力不足,可能只是客户集中在其他城市、项目受保密协议限制,或公司进入上海市场较晚。判断时要看材料能否还原“谁在什么条件下做了什么、结果如何被记录”,而不是看案例数量或城市标签。若对方只能拿出无法核对的客户名单、模糊截图和口头承诺,这套方法就失效,应转向下一家。
原因不同,替代材料的可信度也不同。第一种是客户地域分散,项目真实但不在上海;第二种是行业特殊,客户不允许公开品牌;第三种是团队新组建,确实缺少完整项目。前两种可以要求脱敏后的过程材料,第三种则应重点看人员履历和试做任务,而不是硬凑案例。
如果对方把“上海本地”当作唯一卖点,却拿不出任何过程记录,这个卖点本身不能证明交付能力。城市名只说明注册地或办公地,不说明执行水平。
有效的替代材料应能回答四个问题:目标是什么、做了哪些动作、谁负责、结果如何被记录。以下材料按可核对程度从高到低排列,可要求对方提供脱敏版本。
假设一家公司只提供某项目的曝光增长数字,但无法说明统计周期、渠道和同期其他动作。这个数字就不能单独归因于它的工作。反过来,如果它能给出排期、内容版本和调整记录,即使没有上海案例,也能判断其工作方法是否可靠。
当书面材料仍然不足时,下一步动作是设计一个范围明确、周期短、可验收的试做任务。例如针对一个已有页面或一条内容线,要求对方给出诊断、优先动作和验收标准。任务结果不看创意好坏,而看三件事:是否指出具体问题、是否说明动作与目标的对应关系、是否给出可检查的交付物。
如果试做结果只是通用建议、没有优先级、也没有验收口径,说明其日常交付可能同样模糊,应停止推进。如果试做能暴露真实判断过程,即使当地案例少,也可以进入下一轮合作讨论。这个动作的意义在于把“信不信”换成“能不能核对”。
上述方法有一个明确反例:对方以保密为由拒绝一切过程材料,同时又不接受任何限定试做,只反复强调“做过大项目”或“资源丰富”。在这种情况下,可核对材料为零,继续比较只会变成比谁说得更动听。此时应把该公司移出候选,而不是降低核验标准。
另一个失效条件是,你要求材料的目的只是凑齐清单,却不安排人核对。材料收进来不读、不交叉验证,等于没有替代案例。核对动作本身才是判断依据。
如果当前正考虑退出旧内容、旧系统或旧合作关系,案例不足的新供应商未必是首选,但可以先用上述材料判断其是否值得进入过渡期。退出前先整理仍然有价值的部分:可复用的内容资产、数据口径、账号权限和验收记录。把这些交给候选方,要求其给出接管计划。接管计划能否说清“先做什么、暂不做什么、如何验证”,比它是否有上海案例更能说明能力。
下一步动作可以固定为:要求候选方在约定范围内提交一份脱敏过程材料加一份试做诊断,由你方指定人员按验收口径核对。核对通过再谈合作范围;核对不通过就换下一家,不因当地案例少而放宽标准,也不因城市标签而直接加分。